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我公司在海關年度檢查過程中,發現我公司有一筆進口業務報關時海運費和運保費未計入報關金額進行報關,對此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補繳該部分的金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并開具了進口專用增值稅繳款書,問題是:我公司能否抵扣該部分進口增值稅呢,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補交的增值稅能否作進項稅抵扣,應有以下幾個條件:
1、要有海關完稅增值稅繳款書;
2、確實提供有關對外支付款項的憑證(L/C,T/T,D/P)
3、要在取得繳款書憑證之日后的180天內
4、要在稅務網絡上進行輸入,報盤,或者出具專門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