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我企業是否可以在2012年的憑證后使用2011年12月的發票列支的費用金額較大,且可在稅前列支,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能,除非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可以在2012年攤銷稅前列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