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謝謝專家的解答﹐請問系按美金增加額計算所得嗎﹖具體如何計算應代扣所得稅額。有關數據如下﹕一﹑當年投入600萬美元折人民幣4926萬元即實收資本科目金額。二﹑2012年清算結束﹐清算后剩余可分配資產(全部為貨幣資金即銀行存款)為人民幣4502萬元折美金711萬美元(按現行匯率6.33折算)。帳面數據其中﹕1﹑實收資本帳面4926萬元人民幣﹔2﹑累計資本公積126萬元人民幣﹐累計盈余公積0萬元人民幣﹐累計未分配利潤為-550萬元人民幣。3﹑香港公司股份占100%(獨資)。請問如何計算應代扣香港公司所得稅金額﹖惠請列出計算公式。承蒙專家之耐心解答﹐不勝感激﹗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累計盈余公積0萬元人民幣﹐累計未分配利潤為-550萬元人民幣的情況下,全部按財產轉讓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但4502-4926為負數,所以沒有轉讓所得,不用代扣預提所得稅,即預提企業所得稅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