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尊敬的專家:
2007年我礦老板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了50畝土地,(經過招投標,已取得國土局開具的土地出讓金價款,并已繳納了契稅。),2011年年7月我礦老板成立了自己名字的一人有限公司。現我礦老板想把自己名下的土地投資到自己的一人有限公司。不知道是否還要繳納一道契稅。 根據財稅[2012}4號 關于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第八條資產劃轉 同一投資主體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征契稅。
請問我司能否適用該條款,先由老板與一人有限公司訂立投資協議,再將資產劃轉到一人公司名下,再請中介機構估價,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在此過程中不繳納契稅?
在網上查了下,是這樣解答的: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資者以土地作價入股是否要交契稅
180 [ 標簽:投資者, 土地, 契稅 ] 一粒蛋.怒瘋 2008-11-12 13:42
某投資者投資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占100%的股權),其個人名下有一塊土地打算作價入股(土地證已經做在個人名下),那么這個土地作價入股是否要繳納契稅?或者會不會要交其它的稅?有什么法律依據? 問題補充:看到前三個人的回答,我希望大家注意一下,公司和土地都屬于投資者個人的,土地雖然是作價入股的權屬是沒有發生變化的,所以希望大家看仔細再回答,并且拿出詳細的法律依據來說明
滿意答案
根據建設部第96號令《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三條,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屬于房地產轉讓行為。房產作價入股,房產所有權轉移給新成立的企業法人,投資者同時取得股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權屬轉移應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并領取有關房地產權屬證書。因此,《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契稅。這樣既與現行的房地產法律、法規相一致,且在契稅征收過程中簡便易行。答案補充
不用交!因為公司與土地所有都是同一個(占100%的股權)權屬沒有變化!要交契稅是因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種稅收一種稅!而你說情況沒有發生轉移你可以看一下契稅定義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答案補充
契稅不全你上網查看一下`你說情況應不要交!契稅上沒有規定!因你的權屬沒有轉移!你也可以問下稅收部門。
請問該解答可不可以適用。
2、如劃轉到一人有限公司里,該土地的入帳價值可按土地出讓金價款入賬嗎?依據是什么??
周末愉快!盼及時回復!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用繳納契稅,當然可以按土地出讓金價款入賬。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然人與其個人獨資企業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劃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42號):自然人與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屬于同一投資主體內部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可不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