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2012年W食品公司準備出口韓國一批大蒜,韓國對進口中國的大蒜關稅率為20%,假定中國對大蒜出口的保護價是1000元/T,中國的大蒜市場價是1200元/T。韓國客戶想避開韓國高額關稅,和中國W食品公司商談,按中國的保護價1000元/T做出口單據,另把200元/T的差價及200元差價的退稅損失,帶美元現金給W食品公司補償。
請問老師:W食品公司可以接受韓國客商的請求嗎?
這樣做有什么稅收或其他風險?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我們國家出口是免稅的,價款低則退稅少,可以結算現金付款,但需要在合同上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