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單位是煤炭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已滾存有200多萬元,每年用經費大概20萬元,如每月不再計提經費可以嗎?是否符合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用再計提了,新準則執行后據實列支,不用預提。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98號
五、關于以前年度職工教育經費余額的處理?
對于在2008年以前已經計提但尚未使用的職工教育經費余額,2008年及以后新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應先從余額中沖減。仍有余額的,留在以后年度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