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在外地有一處資產,現以租賃的形式由一全資子公司經營,資產的折舊及土地使用費以及資金占用費折合成租金每年收取,又子公司上稅務局代開租賃發票以及繳納各稅,今年資產所在地稅務局提出代開發票是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但這塊租賃費基本沒形成收益,還需要繳納所得稅嗎?是根據什么條例收取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抱歉。國家稅務總局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不排除當地地稅部門這樣征收,可以要求當地地稅部門提供當地的文件,與你公司所在地的稅務局溝通,允許你公司抵應納企業所得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