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庫存汽車轉固定資產
前面提過的問題,我公司是汽車經銷企業,庫存汽車轉固定資產,需要簽合同嗎?需要交印花稅嗎?
2.購入汽車宣傳資料,發票入庫時進項已抵扣,出庫時要上銷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汽車經銷企業,將庫存汽車轉固定資產自用,不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請問:汽車上牌照,由誰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3、因入庫時進項已抵扣,則適用“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這條。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由于是自己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這個問題就變成特殊問題了,特殊問題需請示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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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回復 | 1、不構成產品的生產成本。2、如果發生損耗是否應該做進項稅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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