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是山西太原的,員工通訊費分職務級別按年采取發票報賬形式集中處理,請問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公務費用扣除標準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
二、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