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單位去年虧損了,但去年我單位曾進行過公益性捐贈,聽說虧損企業的公益性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而且也不允許轉入以后年度扣除?這樣的事第一次遇到,特請教專家給予幫助,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是的。因為捐贈支出是按利潤的12%計算扣除的。沒有利潤則不能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 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五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ㄒ唬┮婪ǖ怯�,具有法人資格;
�。ǘ┮园l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ㄋ模┦找婧蜖I運結余主要用于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ㄎ澹┙K止后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唤洜I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ò耍┚栀浾卟灰匀魏涡问絽⑴c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ň牛﹪鴦赵贺斦�、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