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
法人企業在A股二級市場購買某公司股票,持續持有一年以上,所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否免交企業所得稅,麻煩提供詳細的政策依據,另外,從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取得的股票收益是否政策不同?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持續持有一年以上所取得的投資收益免交企業所得稅,,從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取得的股票收益也免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條例第八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條例第八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財稅〔2008〕1號
二、關于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