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1、磷礦井下有抽水設備向外排水,發生的費用(包括設備)屬不屬于安全費用?若在生產成本中直接列支,是不是存在安全費又提又支要調增所得額?2、井下通風設備物資如風筒等費用也同上提問。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直接從事煤炭生產、非煤礦山開采、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交通運輸、煙花爆竹生產、冶金、機械制造、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列支費用,實際發生的沖減預提費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