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你好,我公司購進一批CAD繪圖軟件,并且以后每年對這批軟件都交一部分使用費,我公司怎么處理這部分賬務,
購入時做:借 無形資產(攤銷兩年)
應交稅金-進項稅
貸 銀行存款
每年在發生使用費時做
借 無形資產(攤銷兩年)
應交稅金-進項稅
貸 銀行存款
如果購買以后每年不用交使用費的其他軟件是否為:
借 無形資產(攤銷兩年)
應交稅金-進項稅
貸 銀行存款
以上兩種情況處理對嗎?
我們的稅務專管員說軟件是入無形資產的,增值稅不能抵扣,我在網上也查了一下,又說可以抵的、有說不可以抵的,到底那種說對,請教老師了,依據是什么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可以抵扣。不屬于增值稅條例第十條規定不能抵扣范圍的就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