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原來有個公司在浙江湖州做家具出口的(沒有內銷),現準備搬進位于浙江嘉興市平湖市的嘉興出口加工區(浙江嘉興出口加工區于 2003年 3月 10日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是全國第三批出口加工區,也是我省自杭州出口加工區、寧波出口加工區后第三個獲得國務院批準的出口加工區。 2005年 4月 26日通過國家九部委聯合驗收。 2006年 2月 28日正式封關運作)。
問題:
現有的稅收政策跟搬進嘉興出口加工區內后的稅收有哪些方面的優勢,具體優勢在哪里,哪幾塊方面能得到優勢體現,還有能不能請專家老師幫我用數據來解答(比如一年出口產值做5000人民幣,在原來的湖州公司產生多少稅收,搬進嘉興出口加工區內產生多少稅收,有個數據對比,數據是怎么形成)謝謝專家老師的解答,非常感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一、出口加工區的優惠政策(一)稅收方面1、國家對區內加工產品不征收增值稅。2、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入加工區的貨物,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基建物資,予以免稅 (2)對區內企業加工、生產的貨物,直接出口或銷售給區內企業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區內企業加工的制成品及在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余料、殘次品、廢品等銷往境外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免征出口關稅。
目前沒有相關的數據對比,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