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生產型企業主要生產電子線材,主要產品為USB線等,我想咨詢一下,如果我們從廠家買了一種線材然后換成我們的包裝用一般貿易出口給A企業,我們可以認為是視同自產產品退稅嗎?我們以前也有自產產品出口給A企業.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請參考下文
生產企業視同自產產品范圍如下:
(1)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2)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3)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4)委托加工收回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