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1
企業新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以什么依據估價入賬價值?‚預轉資申請需要什么附件?正式轉資需要什么附件?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五十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ǘ┳孕薪ㄔ斓墓潭ㄙY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2、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計稅基礎確定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79號規定:
五、關于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計稅基礎確定問題?
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后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12個月內進行。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以竣工結算報告作為依據。未辦理竣工結算的,以完工部分的成本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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