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A公司領導以個人名義平價收購一天然氣公司B公司,收購后對原B公司名稱、法人、股東進行了變更,請問在稅務處理方面應該怎么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收購方不涉及稅金,被收購方涉及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
成文日期:2011-02-18
字體:【大】【中】【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執行。此前未作處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58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直播衛星有限公司轉讓全部產權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350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1號
成文日期:2011-09-26
字體:【大】【中】【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營業稅問題公告如下:?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執行。此前未作處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產權轉讓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鞍山鋼鐵集團轉讓部分資產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31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石化集團銷售實業有限公司轉讓成品油管道項目部產權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916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4號
字體:【大】【中】【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ㄗ灾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革,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就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等涉及的契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業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對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上述所稱整體改建是指不改變原企業的投資主體,并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行為�! 》枪局茋歇氋Y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部分資產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且該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在新設公司中所占股份超過50%的,對新設公司承受該國有獨資企業(公司)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國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資產投資組建新公司,且該國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超過85%的,對新公司承受該國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上述所稱國有控股公司,是指國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超過50%,或國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超過50%的公司�! 《�、公司股權(股份)轉讓 在股權(股份)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公司股權(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收契稅�! ∪�、公司合并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合并為一個公司,且原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摹⒐痉至ⅰ 」疽勒辗梢幎�、合同約定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濉⑵髽I出售 國有、集體企業整體出售,被出售企業法人予以注銷,并且買受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妥善安置原企業全部職工,與原企業全部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與原企業超過30%的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減半征收契稅�! ×�、企業破產 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破產,債權人(包括破產企業職工)承受破產企業抵償債務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妥善安置原企業全部職工,與原企業全部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與原企業超過30%的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減半征收契稅�! ∑�、債權轉股權 經國務院批準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對債權轉股權后新設立的公司承受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八、資產劃轉 對承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行政性調整、劃轉國有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免征契稅�! ⊥煌顿Y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征契稅�! 【拧⑹聵I單位改制 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改制為企業的過程中,投資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對改制后的企業承受原事業單位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改制后的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妥善安置原事業單位全部職工,與原事業單位全部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其承受原事業單位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與原事業單位超過30%的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勞動用工合同的,減半征收契稅�! ∈�、其他 以出讓方式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組企業、事業單位劃撥用地的,不屬上述規定的免稅范圍,對承受方應按規定征收契稅�! ”就ㄖQ企業、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并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公司。 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敦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事業單位改制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22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契稅政策若干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9號)同時廢止�!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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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
三、關于企業兼并轉讓房地產的征免稅問題
在企業兼并中,對被兼并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中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文件規定:
一、關于資金帳簿的印花稅(一)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成立的新企業(重新辦理法人登記的),其新啟用的資金帳簿記載的資金或因企業建立資本紐帶關系而增加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國有企業依《公司法》整體改造成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通過增資擴股或者轉讓部分產權,實現他人對企業的參股,將企業改造成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以其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企業將債務留在原企業,而以其優質財產與他人組建的新公司。(二)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帳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分立包括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三)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四)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五)企業其他會計科目記載的資金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資金按規定貼花。二、關于各類應稅合同的印花稅企業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改制后需要變更執行主體的,對僅改變執行主體、其余條款未作變動且改制前已貼花的,不再貼花。三、關于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