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我有兩個企業,一個是礦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的企業(有自己的礦山),一個是商貿企業。問題:1、礦山企業購買礦石銷售是否要上資源稅。2、商貿企業購買礦石銷售是否要上資源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若收購的是未稅礦產品則涉及代繳資源稅。“未稅礦產品”是指資源稅納稅人在銷售其礦產品時不能向扣繳義務人提供“資源稅管理證明”的礦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1993]139號
第十一條 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國稅發[1998]49號
第二條 收購資源稅未稅礦產品的獨立礦山、聯合企業以及其他單位為資源稅代扣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應當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有關手續。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批準后,發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及報告表。
第五條 本辦法第四條所稱“未稅礦產品”是指資源稅納稅人在銷售其礦產品時不能向扣繳義務人提供“資源稅管理證明”的礦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