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58條規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請問:
1.竣工結算具體是指什么時點?是指業主與施工單位為進行工程款結算而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的決算審核嗎?還是指其他的時點?這個時點與會計準則要求的在建工程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時點差異較長時間怎么辦?
2. 根據規定,發生的試運行收入,納稅上應并入總收入予以征稅,而不能直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竣工結算前試運行期間的利息支出繼續資本化。請問:試生產期間發生的與試生產相關的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等是否也要資本化還是與試運行收入相匹配確認成本費用進行抵扣?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以竣工結算報告為準。
2、試運行收入與試生產相關的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