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有兩個問題請教:
1、我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一汽車4S店,當年購了一個汽車展廳,合同價款630萬,合同約定預付400萬、等辦理產權后再付230萬。當時、我們做賬:預付房款時:借 預付賬款-預付房款 400萬 貸:銀行存款400萬, 同時、按合同價估價入固定資產:借 固定資產 632萬 貸 應付賬款-估價入賬 632萬。同時計提折舊。
次年、對此房產評估增值了960萬轉入資本公積、經工商驗資后轉入實收資本。
到2008年此房產涉及法律事項,法院判決后,房產所有方將我們的預付房款及利息退回公司;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430萬 貸 預付賬款-預付房款 400萬 貸 營業外收入30萬 。
至此、我們的房產就因該沒有了,但由于當時按合同價估價入賬后并已提折舊250萬。現在房子已經判給別人,我們并不擁有房產且已不在此展廳經營,我目前賬面的房產是虛數。那我怎樣才可以把固定資產從賬面消除,目前固定資產賬目值為1590萬(估價入賬630萬、評估增值960萬)請老師賜教!
2、我們已準備停業、但賬面上還有未抵扣完的進項稅(-10萬),我怎么做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累計折舊
借:實收資本 貸:固定資產清理
最后把固定資產清理轉入營業外收入或支出。
未抵扣完的進項稅,稅務機關不退稅,作為損失處理。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