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外貿商貿企業,出口貨物免退稅,所出口香港等地簽定出口合同中規定,國內運費由進口商承擔,請問:1、退稅時,我公司是否按購貨發票所列進項稅辦理退稅?2、我公司墊付的國內運費是否可退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是的。
2、國內運費可以抵扣進項稅。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處理:
例] 某進出口公司2007年12月購進工藝品3000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貸款金額為57萬元,進項稅額9.69萬元,用銀行支票付款。出口至美國,離岸價為2.5萬美元(匯率為1美元:7.8元人民幣),工藝品退稅率為13%,試計算該公司當月應退稅額。
應退增值稅稅額=570 000x13%=74100(元)
轉出不退稅增值稅額=96900-74100=22800(元)
按上例做會計分錄如下。
購進貨物尚未入庫:
借:在途物資 57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6900
貸:銀行存款 666900
貨物出庫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USD250000x7.8)1950000
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570000
貸:庫存商品 570 000
轉出出口未退稅差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228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2800
計算出應收增值稅退稅款: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74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74100
收到增值稅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74100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74100
[例] 某外貿公司2007年1月從某日用化妝品公司購進出口用化妝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500萬元,進項稅額為85萬元,貸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當月該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價為每箱800美元(當日匯率為1美元=8元人民幣),申請退稅的單證齊全。該化妝品的價款中已含消費稅額150萬元,增值稅退稅率為13%。
應退增值稅稅額=5000 000X13%=650000(元)
轉出不退稅增值稅額:850000—650000=200000(元)
應退消費稅稅額:1500 000(元)
按上例做會計分錄如下。
購進貨物尚未入庫:
借:在途物資 5000000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00
貸:銀行存款 5850 000
貨物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庫存出口商品 5000000
貸:在途物資 5000000
出口報關銷售時:
借:應收賬款 (USD800000x 8)
64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6400000
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5000000
貸:庫存商品 5000000
進項稅額轉出。
借:主營業務成本—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2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00000
計算出應收增值稅退稅款: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65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650000
收到增值稅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650000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650000
計算出應收消費稅退稅款: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15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1500000
收到消費稅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1500000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1500000
出口應退增值稅,在會計核算亡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下沒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明細科目,并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設置”出口退稅”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例] 某外貿企業外購服裝10000件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700000,進項稅額119000元。該批服裝出口后,企業收齊單證申報出口退稅,適用出口退稅率為13%。
①企業按規定計算申報的應退增值稅,并作如下會計分錄。
應退增值稅額=700000x13%=91000(元)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91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91000
②企業按規定計算出口貨征征退稅差,計入出口銷售成本,作如下會計分錄。
應計入成本的征退稅差=700 000 x(17%-13%)=28000(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28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8000
④該批出口服裝發生退關,企業應按原計算的應退增值稅額補交應退稅款,并作如下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91000
貸:銀行存款 91000
同時,應將原計入成本的出口貨物征退稅差部分從成本中轉出,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項稅額轉出) 28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28000
[例] 某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后,向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104000元,并已做相關會計處理。
經稅務機關審核,該批貨物因出口退稅單證電子信息核對不符,暫不予退稅。
以后信息陸續到達,經稅務機關審核,實際準予退稅93600元,與原申報退稅數相差10400元。企業應調整差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0400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10400
一般未按規定退稅期限申報,又未補辦延期申請的情況下,喪失退稅機會,可將未退的增值稅稅款轉入主營業務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