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單位有一臺客車,資產原值172197.29元,已提折舊127132.12元,固定資產凈值45065.17元,我單位按賬面凈值45065.17元(不含 稅)銷售,請問此完整的會計賬務處理及納稅申報表如何填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出售舊車,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4%)×2% 繳納增值稅)。
《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9號
(二)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2、處置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的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取得處置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4%)×2%)
將固定資產清理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3、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的,應納稅額填列在增值稅申報表第21行、減征額填列在23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