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企業現重新租賃了一處辦公室,因此將電話線和網絡重新進行了布置,發生這些重新布局費用是否可計入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里?
2、IT防火墻的重新布局費72000元,是否也可以一并計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里?還是單獨計入待攤費用里?
3、長期待攤和待攤費用攤銷時間的確定是否有明確的規定,還是依據企業的自身判斷自行決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六十三 號)規定:
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六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