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公司需要支付境外代理費,是否需要代扣代繳10%的預提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四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勞務發生在境外的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認為勞務全部發生在境外,可參考以下規定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10〕19號
第七條 非居民企業為中國境內客戶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的,應全額在中國境內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凡其提供的服務同時發生在中國境內外的,應以勞務發生地為原則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勞務收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對其境內外收入劃分的合理性和真實性有疑義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業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并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成本費用等因素合理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如非居民企業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稅務機關可視同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確定其勞務收入并據以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