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向單位職工借款集資,賬務怎樣處理,比較合理,又能規避風險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企業向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國稅函[2009]777號規定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準予扣除。(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2、職工的利息收入應申請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代扣代繳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憑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利息支出的入賬依據。
3、利息支出作為財務費用處理。高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部分作納稅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