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您好!北京市現在開始試點營改增了,有幾個具體問題咨詢您一下:
1、出差的機票由某航空服務公司統一訂票,改增后國內國外的機票應該分別給我們提供什么發票?我們可以抵扣進項嗎?
2、個人給單位提供服務(如租車等),由稅務代開的發票能給我們開專用發票抵扣進項嗎?
3、我公司收取客戶的特許經營加盟金屬于改增后的哪類應稅服務?
謝謝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運輸貨物的運費可以抵扣,運人的不能抵扣。
2、可以的,個人可以到稅務機關給您公司開具增值稅發票,您公司可以抵扣。
3、屬于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
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1]111號
5.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中涉及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
(2)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四)接受交通運輸業服務,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運輸費用金額,是指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包括鐵路臨管線及鐵路專線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