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甲公司為外商投資企業(yè),股東A、B均為香港注冊的非居民企業(yè)�,F股東A將其股份轉讓給B,甲公司實收資本總額不變(實收資本最早已繳納過印花稅),請問此次股權轉讓是否繳納印花稅?主體是誰?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企業(yè)就不用繳納的,但兩個轉讓的股東(股東A、B)需要就轉讓合同交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1988]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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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 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