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委托境外企業運輸貨物的公路貨運費,在付款時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嗎?交稅時進口和出口有區別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不在財稅[2009]111號文規定的不征收營業稅范圍內: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111號
四、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屬于條例第一條所稱在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征收營業稅。上述勞務的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根據上述原則,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征收營業稅。
3、有關進、出口的完稅價格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
海關總署第148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