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以改裝車為主業的公司,購進其他公司的底盤進行改裝,計算繳納消費稅是以(不含稅售價-不含稅底盤價)*5%繳納是正確的嗎?中輕型底盤已經在主機廠繳納了消費稅,專用車購進底盤改裝是否可以扣除底盤價值繳納消費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沒有可以差額征收的規定。
對應稅消費品計征消費稅,由于某些應稅消費品是用外購已繳稅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出來的,在對這些連續生產出來的應稅消費品計算征稅時,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1)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
(2)外購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
(3)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
(4)外購已稅護膚護發品生產的護膚護發品。
(5)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6)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
(7)外購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生產的汽車輪胎。
(8)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如用外購兩輪摩托車改裝三輪摩托車)。
對自己不生產應稅消費品,而只是購進后再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工業企業,其銷售的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鞭炮焰火和珠寶玉石,凡不能構成最終消費品直接進人消費品市場,而需進一步生產加工的,應當征收消費稅,同時允許扣除上述外購應稅消費品的已納稅款。
允許扣除已納稅款的應稅消費品只限于從工業企業購進的應稅消費品,對從商業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的已納稅款一律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