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稅官好:1、財稅字〔2000〕4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據財稅〔2009〕61號此文件有關營業稅規定已廢止或失效,新《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
問題(1)因此,私營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對嗎?
2、財稅字〔2000〕42號關于企業所得稅部分2008年1月1日起已經失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現將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范圍明確如下:
一、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ǘ┏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問題(2)非盈利醫院的醫療服務收入屬于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對嗎?
問題(3)財稅字〔2000〕42號關于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的免稅規定仍然有效,對嗎?
問題(4)財稅[2003]109號屬于有效文件,對嗎?
問題(5)以上關于非營利組織的稅收江蘇省有特別規定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有關醫療衛生機構的稅收政策請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字〔2000〕42號
(注: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營業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號:財稅[2009]61號
二、部分廢止或失效的文件(12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有關營業稅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機構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109號(有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122號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1、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范圍如下:
一、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ㄈ┌凑帐〖壱陨厦裾⒇斦块T規定收取的會費;
�。ㄋ模┎徽鞫愂杖牒兔舛愂杖腈苌你y行存款利息收入;
�。ㄎ澹┴斦�、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2、不在上述規定的范圍之內的為征稅收入。3、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
專家回復 | 1、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范圍如下:
一、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ㄒ唬┙邮芷渌麊挝换蛘邆人捐贈的收入;
(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ㄈ┌凑帐〖壱陨厦裾�、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ㄎ澹┴斦俊叶悇湛偩忠幎ǖ钠渌杖搿�
2、不在上述規定的范圍之內的為征稅收入。3、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