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
1、我公司有固定資產到期要報廢,應如何記賬?
2、固定資產未到期要報廢,需要交增值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固定資產處置要交增值稅。具體如下: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即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17%)×17%。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即應納稅額=銷售額×4%/2。(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即應納稅額=銷售額×4%/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即: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17%)×17%。此外,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原屬于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等固定資產,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即應納稅額=銷售額×4%/2。
1.將報廢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這里的計算結果應是凈殘值)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報廢的固定資產殘料出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3.支付的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4、處置過程的稅費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等
備注:如果是出售不動產,需要計提交納營業稅(稅率5%), 應納營業稅=實際成交價×5% ,與增值稅、營業稅一并征收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應當一并計算。
不動產處置稅費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
4.如果結轉報廢固定資產發生的是凈損失(意思是 殘料收入<清理費用 的差額)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5.如果結轉報廢固定資產發生的是凈損失(意思是 殘料收入>清理費用 的差額)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
2、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條例第十條(一)至(三)項所列情形的,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本通知所稱固定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后計算的固定資產凈值。
2. 條例第十條內容如下: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 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