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向俄羅斯購買境外服務(非特許權)的稅務問題:
1,服務發生地俄羅斯,俄羅斯未派人至中國,僅負責俄羅斯我司設備的維護等,未向我司銷售任何產品
2,合同簽定時間1年
3,按月支付
4,俄羅斯企業與我司未有任何關聯關系
需要繳納什么稅?有稅收協定是否免征企業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按此條例規定境外勞務應該代扣代繳營業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按上述規定,勞務發生地是在境外,不用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