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
1、我公司自己購材料,工程勞務包給別人做(甲供材)。5月買了一批工程材料屬劣質品正在打官司,因劣質材料擺放在施工地影響工程施工,又花費4萬元勞務費將這批工程材料挪到別處,這4萬元是否計入營業外支出?還是計入工程造價?(所用工程材料已從別家購買)。
2、我公司的生物資產--種植葡萄是否可以將殘值率定位5%然后提折舊? 煩請老師解答。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計入劣質品的成本,打官司時要求一并賠償。
2、可以將凈殘值定為5%。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六十三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四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二)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