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
我有一下屬的分公司,她的產業屬2011年版產業結構調整目錄類的鼓勵類產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總入的95%,會計核算完整,是獨立的一般納稅人,每年均依法納稅。
請問我們能不以她的名義申請“西部大開發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第58號
二、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另行發布。
1、新企業所得稅實行的是法人所得稅制。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可以享受西部大開發戰略。
2、請問:你公司注冊地在何處?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區的稅收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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