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集團公司下屬兩個公司,一個是從事養豬農業生產,另一個是豬肉加工,養豬公司申請了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請問專家養豬公司將生豬銷售給豬肉加工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豬肉加工企業能否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可以的,按13%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1-10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