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我公司現在在做增值稅自查,公司購買了一些天麻和其他食品送客戶,請問是否要視同銷售處理,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補交的銷項稅應該怎么計算的,金額為3000元,具體的滯納金又怎么算,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一、增值稅
(一)無償贈送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項的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其銷售價格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的順序確定銷售額。
(二)買一贈一
對于銷售額的確定,強調銷售額和折扣額應在同一張發票上,否則贈品應按無償贈送視同銷售處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滯納金:按征期萬分之五每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