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進項公司擴建,**公司與我公司簽訂了建筑設計合同,請問需要在那個稅務局開具什么發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建筑設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七條第八款之規定,設計、制圖、測繪、勘探是屬于“服務業—其他服務業”范圍,其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
不適應納稅人提供的建筑業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40號)規定:
第十四條 營業稅納稅地點: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提供的建筑業勞務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提供設計服務,可以開具機構所在地的發票。如果常年在外地開展業務,應設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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