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集團是港口倉儲物流企業已經營改增,下屬有苦干個分公司,各分公司獨立核算并有稅務登記,納稅在同一區域內同一稅分局,集團所有供電系統由一家分公司統管(而電費由集團公司向下屬公司結算),現該分公司對供電系統的變壓器進行更新,請問該分公司購入的變化壓器可以抵扣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不能抵扣。
2、是否屬于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請查詢《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如果不在財稅[2009]113號所述的“02”的房屋、“03”的構筑物代碼內則進項稅可以抵扣。
3、《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2010)代替了《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 GB/T14885-1994),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