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您好!我公司是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率是15%,擬在香港和柬埔寨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請問:1、香港分回的紅利在香港已交16%的利得稅,在境內還需要繳所得稅嗎?是按15%-16%,還是按25%-16%計算繳納?2、柬埔寨分回的紅利在柬埔寨是減免所得稅,是否可按柬埔寨的26%的所得稅抵免?怎樣計算在境內還需要繳的所得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企業境外所得實行稅收抵免,具體政策及計算方法見以下規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稅率及稅收抵免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47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1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