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開年會給員工抽獎買的洗衣機、冰箱、彩電照相機。價格都在1000以上。中獎的有我單位員工和嘉賓。如何上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員工并入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嘉賓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繳所得稅,稅率2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0]57號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請示》(遼地稅個[1999]22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他活動中,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對個人取得該項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