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為中外合作外商投資企業,若欠某一原材料供應商貨款50000元,由于此供應商的貨物有些質量問題,但仍可使用。雙方經過協商,以40000元結清往來款項。我司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因涉及到增值稅進項稅,發生質量問題按銷售折讓處理,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第十九條 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一一對應。
2、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同時沖減成本。
借:銀行存款
貸:相關成本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