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甲人總部在北京,委派到上海辦公,其工資也是在北京發放,但有時上海會給到一定的獎勵,問個稅代扣代繳?
1、是否可以合并到北京一并代扣代繳個稅?
2、北京、上海是否分別代扣代繳個稅,是否兩地都可以扣除3500后計算?
以上有沒有相關政策明確?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應稅所得的單位負責代扣代繳。
2、合并到一個固定地只能扣一次3500后計算繳納個稅
國稅發〔2009〕121號 國稅發〔2006〕1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