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2011年租賃別家公司的廠房進行生產,并給對方繳納了40萬元的租賃押金,租賃期為5年,我公司現在因為市場原因,要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公司同意將40萬元押金作為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金給對方,請問,這40萬元對方要不要繳納營業稅,要不要給我公司開具發票,我公司是不是一定要拿到對方的發票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還是僅憑對方的收據就可以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需要對方開發票
2、需要交納營業稅金,違約金屬于營業收入的價外費用 。
3、需要取得發票才可以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