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您好:咨詢一下,我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最近想在上海成立一家新公司,請問1. 新公司以自然人持股方式比較好,還是以我們這邊公司持股比較好?2.我聽說,如果公司持股,將來新公司如果有利潤分配回來,應該屬于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吧?3.如果以公司名義入股,是不是手續比自然人入股要麻煩?而且還屬于關聯公司,是不是稅務局還要重點關注?4.如果以公司入股,我們石家莊這邊持90%的股份,我們適用小企業會計制度,是不是可以不用按權益法記賬,直接按成本法記賬?謝謝專家。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2、關聯交易會受關注,是否列為重點戶,看經營規模。
3、小企業長期投資沒必要用權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