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本公司主營模具及注塑成型品,在開發新的注塑成型品時需先開發模具(模具由公司內部模具制造部門自行設計及加工),請問所開發的用于注塑成型品生產的模具所產生的費用能否依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研發費-模具制費”中,并作為計算加計扣除的基數。
2.作為申請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一定要在管理費用中核算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可以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研發費-模具制費”中,并作為計算加計扣除的基數。
2、要在管理費用-研發費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