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出口貨物,發生質量問題,需要就地報廢及貨款不能收回。
1,因質量問題,客戶不付錢 - 可以直接開具紅沖發票,減少應收款嗎?同樣根據紅沖發票,沖回原先的免抵退? (另外,如果客戶已經全額付款,需要作退款處理,又該如何辦理?)
2,因運費等成本的因素,該批貨物不退回我司,在國外就地報廢,請問,此類存貨報廢損失是否可以稅前列支?需要哪些手續備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需要簽署協議,明確產品質量原因,稅務進行備案。
出口退稅系統上做產品退回處理,(紅票)
產品報廢,考慮成本進項轉出等問題。
如果全額付款,應根據協議將貨款退回。
2、需要產品損失認定,認定備案后可以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