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問1、在開辦費中,分兩部份,一部份是辦理采礦中形成的費用,一部份是辦理選廠形成的費用,在取的第一筆收入“受托加工選礦” 選廠形成的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結轉管理費用,采礦中形成的開辦費用,因現在還沒開始采礦所以沒有結轉管理費用,現在在辦理采礦手續的過程中還有費用在發生,這部份照樣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待開始采礦時在結轉,這樣處理可行嗎?如果不行要如何作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開辦費用是屬于公司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不是針對某一項目的。
需要全部一次結轉。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