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對方是開的普通服務發票,怎么樣重新開具發票呀,他們只要把錢退到我們帳戶就可以了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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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您好!
我公司現在收到一筆款項,是當時支付的一筆代理費,現在代理不成功,需要退回一半的費用,那收到這筆是不是只要財務出張收據,根據當時的協議直接做:
DR:銀行
CR:管理費用
做費用的貸方在財務和稅務上有什么要求,需要什么樣的憑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第一:需要重新開具發票.
第二: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后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稅款或者從納稅人以后的應繳納營業稅稅額中減除。同時《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因此,如果單位在發生經營業務開具發票后發生退款,退回發票的,可以開具紅字發票;如果是沒有發票經營業務,開具了發票,涉嫌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