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中國非居民企業(臺資企業)若與美國Agent 訂定傭金合同, 銷售對象有大陸境外及境內客戶,約定依照銷售金額固定比例支付美金傭金。若~~
(1)此銷售模式,是以”內銷”方式銷售給大陸地區客戶,沒有外匯收入仍可支付此美金傭金給境外Agent嗎?若可支付,其扣繳稅率是多少?
(2)若此銷售模式係以直接外銷方式出口給海外客戶,其是否可視為傭金的勞務提供地在境外,而可不用扣繳?(大陸是否有這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非居民企業(臺資企業)與與美國Agent 構成支付傭金關系,這里支付人為非居民企業。
2、非居民企業的銷售對象與美國Agent 與之間不構成支付傭金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