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為豐富企業文化,我公司每月出版內刊,由員工投稿編寫,文章被采納后公司按照字數支付稿費,一般按120元/1000字支付稿酬,請問老師:
1.我公司應合并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還是按照個人稿酬所得計算個稅?
2.若是按照稿酬方式計算,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2、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內部刊物不屬于公開發行的有刊號的出版物,獎勵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